專利年費知識
發布人:cqxld發布日期:2020-11-18 瀏覽量:次
一、專利年費的定義:指專利權人依照專利法規定,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,在專利權有效期內逐年應向專利局繳納的費用。
年費全額 個人(費減) 單位(費減)
發明專利
第1-3年 900 135 270
第4-6年 1200 180 360
第7-9年 2000 300 600
第10-12年 4000 600 1200
第13-15年 6000 900 1800
第16-20年 8000 1200 2400
實用新型
第1-3年 600 90 180
第4-5年 900 135 270
第6-8年 1200 180 360
第9-10年 2000 300 600
外觀設計專利
第1-3年 600 90 180
第4-5年 900 135 270
第6-8年 1200 180 360
第9-10年 2000 300 600
二、滯納金
在專利申請授權后,專利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,除繳納專利登記費外,還應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。以后每年的年費應在前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預繳。如果沒有按規定時間繳納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,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補繳,同時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,否則將喪失專利權!
繳納滯納金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:
1、超過規定期限1天至1個月(含1個整月),只需要補繳年費,不用補繳滯納金;
2、超過規定期限1個月至2個月(含2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%;
3、超過規定期限2個月至3個月(含3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%;
4、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至4個月(含4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%;
5、超過規定期限4個月至5個月(含5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0%;
6、超過規定期限5個月至6個月(含6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5%。
三、繳費時間
專利申請日前一個月內預繳下一年度的年費。一般情況下,未在專利申請日期繳納下一年度年費的,國家專利局會下發繳費通知,屆時已經產生滯納金,所以繳費通知上會連同當期滯納金一起。
繳費方式
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繳納,也可以通過郵局匯款、手機銀行、電子銀行匯款到各自對應的賬戶。(對應賬戶請查看繳費通知上的準確信息)
凡向專利局繳納的費用應當寫明正確的申請號、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,未寫明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。所以一定要在匯款留言中寫清楚正確的申請號、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。
未按時繳納年費(除授權當年的年費)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,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,同時繳納滯納金;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,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%計算;補繳時間在超過規定期限但不足一個月時,不繳納滯納金。在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期一個月的,按5%年費遞增滯納金,最多25%。期滿未繳納的,專利權應當自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。
年費全額 個人(費減) 單位(費減)
發明專利
第1-3年 900 135 270
第4-6年 1200 180 360
第7-9年 2000 300 600
第10-12年 4000 600 1200
第13-15年 6000 900 1800
第16-20年 8000 1200 2400
實用新型
第1-3年 600 90 180
第4-5年 900 135 270
第6-8年 1200 180 360
第9-10年 2000 300 600
外觀設計專利
第1-3年 600 90 180
第4-5年 900 135 270
第6-8年 1200 180 360
第9-10年 2000 300 600
二、滯納金
在專利申請授權后,專利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,除繳納專利登記費外,還應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。以后每年的年費應在前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內預繳。如果沒有按規定時間繳納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,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補繳,同時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,否則將喪失專利權!
繳納滯納金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:
1、超過規定期限1天至1個月(含1個整月),只需要補繳年費,不用補繳滯納金;
2、超過規定期限1個月至2個月(含2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%;
3、超過規定期限2個月至3個月(含3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%;
4、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至4個月(含4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%;
5、超過規定期限4個月至5個月(含5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0%;
6、超過規定期限5個月至6個月(含6個整月),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5%。
三、繳費時間
專利申請日前一個月內預繳下一年度的年費。一般情況下,未在專利申請日期繳納下一年度年費的,國家專利局會下發繳費通知,屆時已經產生滯納金,所以繳費通知上會連同當期滯納金一起。
繳費方式
費用可以直接向專利局繳納,也可以通過郵局匯款、手機銀行、電子銀行匯款到各自對應的賬戶。(對應賬戶請查看繳費通知上的準確信息)
凡向專利局繳納的費用應當寫明正確的申請號、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,未寫明的視為未辦理繳費手續。所以一定要在匯款留言中寫清楚正確的申請號、費用名稱簡稱及分項金額。
未按時繳納年費(除授權當年的年費)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,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補繳,同時繳納滯納金;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,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%計算;補繳時間在超過規定期限但不足一個月時,不繳納滯納金。在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期一個月的,按5%年費遞增滯納金,最多25%。期滿未繳納的,專利權應當自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。